生物燃料的政策和目标,已在世界各地的几个国家。对这些政策的制定的主要因素是能源安全的潜在贡献,减缓气候变化和农村发展。目前,至少有50个国家推广生物燃料混合授权或在国家一级标准,以取代在国内运输的石油供应。大多数任务需要10-15%的混合汽油或柴油混合2-7%的生物柴油燃料乙醇。此外,最近的目标,确定更高层次的设想在各个国家的生物燃料的使用。
巴西
乙醇政策已实施中期以来,70年代和今天的乙醇混合债务高达20-25%的汽油在巴西。最近,巴西在2013年推出了在2008年的2%和5%的生物柴油混合的目标,类似于欧盟的。为了达到这些义务,巴西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给予减税/豁免。
不同级别的优势就在农业生产规模的基础,每个巴西地区发展水平。在巴西,在2008年购买的95可在任一100%乙醇的汽油或运行/乙醇混合赛车%。由于近来油价高企,大部分司机都选择经营这些车辆主要是乙醇。 2006年,美国推出的强制性标准,而这些人在2007年扩大了EISA法律根据。配煤需求将达到2022(其中一半以上将被要求将先进生物燃料和大约三分之一的纤维素一百二十九亿加仑在2010年和36亿加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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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
几年前,欧洲联盟提出了使用生物燃料的目标相等于2005年的2%的汽车燃料市场的份额(虽然它没有达到),由2010年底的5.75%,而在可再生能源的运输目标2020年,是目前定为10%。目前的法律还规定“可持续性标准”有利于废物,残留,非食品纤维素物质的生物燃料,以及木质纤维素材料,以防止潜在的环境有害生物燃料大规模投资。
该目标为在公路运输燃料的生物燃料使用的通过是欧洲联盟的反应,以实现其温室气体排放京都目标的关键组成部分。 2003年,欧盟首次确定了5.75%,生物燃料使用的目标在所有公路运输燃料,到2010年底。的建议,采取了第一第二代生物燃料和10%的目标相结合的公路运输燃料的使用,到2020年在可再生能源路线图(编委,2006年)提出,作为一个整体可再生能源的约束性目标的一部分,代表20%欧盟总能源结构在同一日期。 4月23日2009年,欧盟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指令(红色),其中包括10%的公路运输燃料的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有约束力的目标,并确立了在欧盟(编委,2008年)消耗生物燃料的环境可持续性标准。
节省的温室气体排放(2009年的350%和2017年上升到50%以上的时间),计算温室气体影响规则的最低比率,并在土地上种植生物燃料可能是环境的可持续性计划,生物燃料的生产必须坚持的部分限制根据红色。修订后的燃料质量指令(FQD),在红色的同时通过的,包括相同的可持续性的标准,它的目标,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消耗6%,欧盟到2020年燃料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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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
[在进步。不久将加入]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和昆士兰州)和加拿大也强制使用生物燃料,同时也有非经合组织成员国的数目。
对于未来,至关重要的是,促进创新和政策支持最可持续的生物燃料只,通过不断监测和评估其有效性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福利。合适的土地供应和粮食价格对全球生物燃料生产的潜在影响还需要仔细监测,同时考虑到日益增加的世界人口的所有全球粮食,纤维和能源需求。但是,对生物燃料的商业可行性的障碍随着技术发展和缩小作为常规化石燃料的价格居高不下。此外,如果管理良好的协调与投资基础设施和农业,生物燃料可以提供一个机会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创造经济发展,特别是在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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